想到韓國打工度假的人
可以提出申請囉 !!
以後台韓打工度假將會是常態化
如果自認韓文聽寫能力還不是很好的 ( 我先舉手 Q_Q )
可以不用著急
在台灣把韓文基礎練練
這樣到韓國更能愉快體驗在地生活樂趣 ^^
2/8 更新
簽證發給辦法 !!
依照2010年11月23日簽署之《韓臺打工度假計畫備忘錄》,為了韓國與臺灣之青年體驗彼此不同文化與生活,增進相互理解,進行交流訪問而訂定韓臺打工度假簽證發給辦法;該辦法自2011年1月1日生效實施。
一、打工度假簽證發給對象
1. 持有定居臺灣戶籍證明之臺灣國民,同時持有至少剩餘12個月以上效期之臺灣護照。
2. 申請簽證者年齡限於18歲以上、30歲以下。
3. 申請簽證者必須持有入境韓國之來回機票及初期停留期間生活費之財力證明。
4. 不得與扶養子女同行。
5. 未曾申請打工度假簽證者。
6. 在韓國停留期間必須加入醫療保險。
7. 無犯罪證明者。
8. 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者。
*但入境目的係以下行為者,不予發給打工度假簽證:
1. 從事娛樂、演藝、色情媒介之賣春者、舞蹈者、歌手、樂師、曲藝師等。
2. 從事具有一定資格之專門職業者,例如:醫師、律師、教授、飛機駕駛員、補習班教師等。
3. 除韓語學習以外,接受正規課程之教育者
4. 入境韓國後非觀光而以就業為目的者
5. 從事不符合攝影報導、宗教、研究、技術指導等協定宗旨之活動者
二、打工度假簽證申請處:駐臺北韓國代表部
三、打工度假簽證申請必要文件:
1. 有效期間護照(12個月以上)
2. 戶籍謄本 正本 1份
3. 簽證申請書(向代表部索取填寫)
4. 彩色照片1張(3.5×4.5公分、最近拍攝)
5. 來回機票
6. 一定期間(3個月)停留之生活費財力證明(至少2,500美元以上之銀行存款證明)
7. 打工度假行程及其計畫書
8. 在學證明書或最高學歷證明書
9.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10. 健康診斷書(健康及胸肺X光檢查)
11. 在韓國停留期間加入醫療保險之同意書(向代表部索取填寫)
四、參加打工度假計畫配額:每年400名(日後可調整)
五、打工度假簽證發給內容
1.自簽證發給日起,1年有效之多次停留簽證
2.給予入境韓國後1年有效之停留期間
六、再韓國國內之活動及注意事項
1.(就業)確認以觀光為主要目的,為籌措旅遊經費而從事之就業活動。
2.(打工簽證之除外對象)從事下列行為者,排除於打工簽證對象以外:
2-1.入境韓國後非觀光而以就業為目的者
2-2.在娛樂演藝場所工作者
2-3.從事具有一定資格條件之醫師、律師、教授、飛機駕駛員等業務者
2-4.從事外語補習班教學之現職工作者
2-5.接受韓語學習以外之正規課程教育者
2-6. 從事不符合攝影報導、宗教、研究、技術指導等協定宗旨之活動者
3. (外國人居留登記) 取得打工度假簽證入境韓國,同時停留超過90日者,
必須自入境日起90日以內,至居留地所在之出入國管理事務所或出張所,辦理外國人居留登記。
4. (停留地變更)如需變更停留地時,必須在14日以內 至出入國管理事務所、出張所或市、郡、區,辦理轉入申請登記。
5. (資格變更)持打工度假簽證者如需從事具有一定資格條件之專門職業(如醫師、律師、教授、飛機駕駛員、補習班教師等)時,
必須辦理專業資格變更手續。
Source : 韓國台北代表處 - http://taiwan.mofat.go.kr/languages/as/taiwan/news/notice/index.jsp
2011.1/1更新
台灣與韓國在11月簽訂了打工度假協議,明天將正式生效,第一年的名額共有400個,18到30歲的有興趣民眾,元旦可以向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提出申請。(張德厚報導)
「台韓青年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從民國10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18至30歲有興趣的青年朋友,元旦起就可向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提出申請,申請通過者將可獲發效期十二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到韓國邊玩邊打工。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葛葆萱:『雙方政府都已核定,會從民國100年1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赴韓國的目的是要長期度假,也就是1年之內,1年期滿之前要出境,在度假期間可以用受雇打工的方式來籌措旅費,所以真正目的是旅遊,打工只是幫忙完成旅遊這個目的。』
台灣目前已與6個國家簽訂青年打工度假協議,分別是日本、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德國與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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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自己喜歡的國家來說 ,
與其只是計畫短暫幾天到處走馬看花的旅遊行程 ,
要更深入了解在地 人.事.物 的魅力的話 ,
打工度假絕對會是一個更好的選擇 !! ( 我都心動了 XDD )
但要有資格能申請到韓國 , 我想在韓文聽寫方面應該都會要求要有一定的程度 ,
總不能去了再學吧 ^^
所以想去的親估
可要在台灣就把韓文苦練一下了
這樣真的去成的話 , 在當地能暢行無阻外
也更能享受 + 深刻體驗之後在韓國的生活了~~~
青年打工度假再添一國,外交部與韓國簽署備忘錄,明年起將核發給對方青年一年有效期限的打工度假簽證,將可到對方國家邊玩邊打工。除了韓國外,目前已有紐西蘭、澳大利亞、日本、加拿大及德國,給予我國打工度假簽證。
外交部表示,台韓雙方已於23日完成「台韓青年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的簽署,雙方自明年1月1日開始受理「打工度假簽證」申請。
對於18歲至30歲符合規定的申請者,將核發效期十二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可以到對方國家邊玩邊打工。
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透過這樣的瞭解備忘錄,增進兩國青年對彼此風土民情、文化的瞭解,並促進雙方青年互動及相互理解,以便更進一步提升兩國實質友好關係。』
台韓打工度假的名額,目前並未設定上限,未來將視實際申請人數,由雙方磋商後敲定。
章計平表示:『跟韓方簽署的備忘錄當中,會針對雙方面申請的狀況,實際的人數,再進行實際的諮商,因此目前並未有人數限制,而是看實際申請的情形,經過諮商之後,再做後續的說明。』
韓國是繼日本、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和德國之後,第六個與我簽署打工度假協定的國家。近日因為楊淑君事件,國內洋溢反韓情緒,韓國打工度假會不會向日本、德國等國的打工度假一樣,掀起風潮,有待觀察。
From :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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